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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旧城改建工作推进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10-31 16:57:2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南宁市旧城改建工作推进办公室是南宁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机构规格,经费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业务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主要职能是:推进旧区改建和“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协调全市旧区改建和“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负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修缮规划建设工作等,本单位目前设置项目管理科和综合科。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加快协调推进棚户区、历史街区、城中村等区域的改造,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城市建设与更新。针对我市棚户区、城中村、历史文化街区等类别的不同开展专项专题调查研究,通过走访各县各城区、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开展外地调研与业务学习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旧改项目现状和存在困难,归纳总结共性,探查研究特性,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参谋,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数为16人,其中工勤编制数为 2人,实有在职在编职人数为9人(其中工勤编制为2人),退休人员为1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本单位汽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数为1辆,车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五)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1.人社局核定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15,501元/月,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在职人员9人,其中2人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管理八级2人),工资结构对应基准线水平情况平均为5013元/人月;3人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9级1人,专业技术10级2人,),工资结构对应基准线水平情况平均为4975.7元/人月;1人为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人员,工资结构对应基准线水平情况平均为3584元/人月;1人刚办结入编,正在办理工资核定。另有2人工资按参公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工资结构对应基准线水平情况平均为5262.5元/人月。
2.社会保障缴费14.59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9万元。
(二)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 125.60 万元,同比减少 2.10 万元,下降 1.64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5.60 万元,同比减少 2.10 万元,下降 1.64 %。其中:经费拨款125.60万元,同比减少 2.10 万元,下降 1.64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经费拨款 0 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 125.60 万元,基本支出 94.8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5.50 %,同比增加 1.23 万元,增长 1.31 %;项目支出 30.7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4.50 %,同比减少 3.33 万元,下降 9.77 %,其中,专项项目支出 30.77 万元,同比减少 3.33万元,下降 9.77 %,补助县区支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 10.3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22 %,同比增加 4.75 万元,增长85.13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对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2017年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列入“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该科目属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 5.9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75 %,同比减少 0.46 万元,下降 7.17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办有1名在职在编人员辞职,相关的人员经费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 103.6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2.50 %,同比减少 6.66 万元,下降 6.04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 5.6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53 %,同比增加 0.27 万元,增长 4.98 %。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94.8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5.50 %,同比增加 1.23 万元,增长 1.31 %。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67.3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71.05 %,同比增加 5.83 万元,增长 9.47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桂人社发〔2016〕57号的文件规定,提高了工资发放标准,相应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0.04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21.13 %,同比增加 1.28 万元,增长 6.82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比2016年有所提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7.41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7.81 %,同比减少 3.62 万元,下降 32.82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对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2017年起,退休人员发放的退休费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各单位在改革过渡期只编制1-3月份的退休金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30.7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4.50 %,同比减少 3.33 万元,下降 9.77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项目资金额度。
(1)专项项目支出 30.77 万元,其中:
①旧改业务工作及协调经费5.81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资金来源经费拨款,依据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缮规划建设等工作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目标和要求,协调全市重点旧城改建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各项问题,项目预算明细:
1.摸底调查、咨询、服务费1.4万元;
2.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协调会议费0.48万元。材料费50元/次×8次/月×12个月=0.48万元;
3.工作餐费30元/人·次×400人次 =1.2万元;
4.业务学习500元/次×20次= 1万元;
5.交通费80元/人·次·天×12次×6天×3人=1.73万元。
②调研及培训经费8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资金来源经费拨款,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3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旧城区改建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1〕167号)文件,组织、参加棚户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考察调研、业务学习培训。项目预算明细:
1.组织、参加市级相关部门、专业技术部门等相关单位分批前往区外兄弟城市的考察调研及开展业务交流学习费用共5万元。其中:差旅费 8000元/人×6人=4.8万元;资料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0.2万元。
2.组织开展棚户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先进案例的相关知识业务学习培训3万元。100元/人·次×150人×2次=3万元。
③宣传费1.5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资金来源经费拨款,依据《南宁市加快旧城区改造的若干规定》(南府发〔2003〕9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旧城区改建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1〕167号)、《关于印发南宁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1〕21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接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3〕295号),宣传棚户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城中村相关政策等旧城改造工作的成果、先进经验、管理方式、融资方法、运营模式等。项目预算明细:
1.印制“三旧”(棚户区)改造工作宣传资料1300份,每份10元,共1.3万元;
2.制作“三旧”(棚户区)改造工作宣传板报2期,每期1000元,共0.2万元。
④人事专项经费2.36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资金来源经费拨款,依据是贯彻落实南宁市干部教育培训要求,开展常规性干部教育培训、单位年度人才引进、竞争上岗等工作经费开支以及按照国家《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职业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单位职工体检。项目预算明细:
1.参加南宁市干部教育培训、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0.3万元;
2.人才引进及考录考察差旅费0.2万元;
3.竞争上岗等工作专家出题费0.2元,外聘考官考务费0.3元,共计0.5万元;
4.职工体检经费每年16人次,平均850元/人次,共计1.36万元。
⑤水电费6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资金来源经费拨款,依据是水电费定额不足以支付市旧改推进办办公楼日常水电费开支,用于保证我单位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及办公楼的正常运转,项目预算明细:
1.水费1200元/季度×4个季度=0.48万元;
2.电费13800元/季度×4个季度=5.52万元。
⑥办公设备及网络使用维护及提升费1.5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资金来源经费拨款,依据是用于日常办公设施设备维护和办公软件的更新及维护。
⑦办公设备购置5.6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资金来源经费拨款,依据是增加人员办公,用于增加一部份办公设备以便能更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项目预算明细:
1.中高速复印机40000元/台×1台=4万元;
2.高速扫描仪4000元/台×2台=0.8万元;
3.碎纸机2000元/台×3台=0.6万元;
4.录音笔1000元/支×2支=0.2万元。
专项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项目资金额度。
(2)补助县区项目支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预算绩效管理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调研及培训经费8万元,资金来源经费拨款,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3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旧城区改建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1〕167号)文件。绩效目标是通过考察调研,学习区内外兄弟城市旧改先进经验,吸取精华,探索我市旧改新思路、新办法,推进我市旧改工作;通过加强从事旧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项目主要内容是组织、参加棚户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考察调研、业务学习培训。
(2)宣传费1.5万元,资金来源经费拨款,依据《南宁市加快旧城区改造的若干规定》(南府发〔2003〕9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旧城区改建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1〕167号)、《关于印发南宁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1〕21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接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3〕295号)。绩效目标是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市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我市棚户区、旧城改建工作,全面改善我市人居环境。项目主要内容是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报,宣传棚户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城中村相关政策等旧城改造工作的成果、先进经验、管理方式、融资方法、运营模式等。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本单位未列入2017年南宁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试点单位。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5.6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 5.6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100 %;工程项目采购预算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0  %;服务项目采购预算 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0 %。
主要的政府采购项目有:
中高速复印机40000元/台×1台=4万元
(五)本部门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为了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16年我办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了1名工作人员。目前正在按要求办理工资核定手续,2017年部门预算未能反映该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情况。
(六)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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